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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路明非:我猜他可能是诺顿

第178章 路明非:我猜他可能是诺顿 (第1/2页)

「那个,小芬啊,青铜城为什麽能被我们找到的原理我明白了,可我还是不明白,我身上为什麽会有诺顿的味道。」
  
  路明非想了想又问道,「你说这不是在尼伯龙根里沾染的,那是怎麽来的?」
  
  芬里厄鼻尖轻嗅,「味道很重,虽然路哥你好像用水冲过了,但你之前肯定跟诺顿哥哥见过面,而且待得时间很长,不然不会有这麽大的味道,很讨厌。」
  
  路明非自己闻了闻,心说我咋啥都闻不出来?
  
  还见过面?待得时间很长?诺顿总不能是我堂弟路鸣泽吧?我昨晚跟叔叔喝完酒,确实跟堂弟睡一屋来着。
  
  他没有再继续追问了,因为芬里厄没那麽高的智商帮他推理,对方只是闻出了味道而已。
  
  路明非自己给自己打了个预防针,好留个心眼。
  
  不管诺顿是谁,都有可能是自己最近一段时间见过的人一想到这里,路明非就有点心情凝重,因为龙王掌握了人类的行为模式,混入了人类社会,这远比真刀真枪的正面干更可怕。
  
  这是多麽可怕的布局,多麽深沉的心机,才能如此完美的掩藏龙王的身份,神不知鬼不觉的混在人类阵营中,甚至还靠近了自己。
  
  路明非在脑海中检索目标,思索最近他都和谁待的时间最长,距离最近。
  
  楚师兄?不对,这次任务结束後他们就没再见过面,楚师兄说家里新换了保姆,他要教会对方如何照顾妈妈,所以这几天都没出门。
  
  PASS。
  
  跟自己待的时间长,离得近的人————义父?
  
  要说自己是在义父家住了几天,晚上还去她闺房————聊了聊大学的趣事,但这不能吧,要说小天女是龙王,首先性别就对不上啊,芬里厄都说诺顿是哥哥」了。
  
  PASS。
  
  那麽,是堂弟?
  
  还是别搞笑了,诺顿如果是那个样子的话,路明非是真觉得没什麽威胁性。
  
  PASS。
  
  叔叔?同理,他都秃头了,诺顿能顶着鋥光瓦亮的钱脑门儿跟自己喝了半斤白酒就给那嗷嗷吹牛逼吗?
  
  PASS。
  
  因为是女性,所以零、诺诺、苏茜这些统统都被他排除掉了。
  
  老唐?
  
  路明非在脑海中回想着这次行动中老唐的表现,一如既往的逗比不靠谱,若不是运气好了点,恐怕他这个所谓的考古专家」这次就得认栽。
  
  脑海中老唐那张贱兮兮的脸左晃右晃,对方似乎一开口就是跟自己有一拼的白烂话,招呼着自己去星际搓一把。
  
  好像也不可能,芬里厄都说诺顿哥哥」很讨厌了,秘党的历史中也记载诺顿是最暴虐的君主,路明非实在没法把老唐的形象跟诺顿重合在一起。
  
  PASS。
  
  路明非在脑海中检索了一遍,忽然觉得像是死局了,因为他看谁都觉得不像是诺顿。
  
  哦,硬要说的话,他觉得有一个人其实挺可疑的。
  
  曼斯教授!
  
  仔细想想,诺顿这名听起来就很欧美,不可能是亚洲脸嘛,再进一步思考,诺顿应该是铁血派的,加上袖是青铜与火之龙王,应该还比较亲近火元素。
  
  曼斯教授成天叼着雪茄,猛猛的吸,路明非怀疑这就是补充火元素」的表现。
  
  而且这次夔门行动一开始就是他主导的,青铜城最开始也是他发现的————
  
  嘶—
  
  细思极恐,路明非忽然觉得好像一切都对上了,若是曼斯教授是诺顿的话,那诺顿得有多深沉的心机,又是多麽冷酷绝情啊,为了布局连弟弟都送出去了。
  
  越想路明非就越觉得可怕,认为曼斯教授嫌疑不小,符合他对诺顿的刻板印象,铁血、冷酷、火元素亲和。
  
  看来这次回学院,得调查一下,学院里可别就住着一头龙王,到时候把自己阴了就麻烦了。
  
  「路哥,那个————这些东西。」
  
  芬里厄的声音唤回了路明非的思绪,只见祂眼巴巴的看着推车上的一堆宝贝。
  
  算了,一时半会儿也想不通,先不想诺顿的事了。」
  
  路明非在心中自语,把脑海里关於龙王忘关门、兄弟反自等的狗血伦理剧抛诸脑後。
  
  他现在看着眼前这头眼巴巴盯着推车的巨龙,只觉得如果不赶紧把游戏机装好,这孩子的口水就要把这堆电子产品给淹了。
  
  「来来来,小芬,咱们先把正事办了。」
  
  路明非说着,哗啦啦地拆开了包装盒。
  
  那台最新款的索尼60寸液晶大彩电在人类世界绝对算是个大家夥,但在芬里厄这庞大的龙躯面前,也就跟个手机差不多大。路明非费劲巴拉地把电视架在月台上,找了个平稳的角度,又变戏法似的掏出插排,接通了尼伯龙根里不知从哪儿接来的电源。
  
  随着「滴」的一声轻响,屏幕亮起,鲜艳的色彩在昏暗的地铁站里显得格外耀眼。
  
  「哇——好大好清楚!」
  
  芬里厄发出了一声没见过世面的惊叹,巨大的尾巴在身後兴奋地扫来扫去,带起的劲风差点把没防备的路明非给吹个跟头。
  
  「别急别急,好戏还在後头呢。」
  
  路明非嘿嘿一笑,熟练地拆开PS3的包装,连接HDMI线,开机,手柄配对。整套动作行云流水,那是他在无数个通宵修仙的夜晚练就的肌肉记忆。
  
  「看好了啊,这个是手柄,跟PSP上的键位差不多,你还用那两个最灵活的爪尖去按就成。」路明非拿着PS3手柄,在芬里厄那足以撕裂钢铁的利爪前比划着名。
  
  芬里厄小心翼翼地伸出两根比路明非大腿还粗的龙爪,轻轻夹住了手柄。虽然姿势看起来极其滑稽,但不得不说,龙王对身体的控制力简直是微米级的,居然真的稳稳当当地按下了「X」键。
  
  「漂亮!就是这个感觉!」
  
  路明非大加赞赏,然後把那一兜子游戏光碟全倒了出来,像是在摆地摊一样铺开。
  
  「听着我给你安排啊,这可是我总结的神作游玩顺序。」
  
  路明非拿起一张封面是一个光头猛男的盒子,「先玩这个,《战神》。这游戏简单粗暴,这游戏不太需要动脑子。看见东西就砸,看见怪就撕,还有这QTE系统,特别解压,跟你平时的生活习惯应该挺像的。」
  
  芬里厄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金色的竖瞳里满是期待。
  
  「等你把奎托斯通关了,要是想换换口味,就试试这个《鬼泣4》,讲究一个华丽,要在空中连招不落地,特别帅。」路明非又拿起一张《神秘海域》,「要是想看风景,就玩这个,当个探险家寻宝。至於这些RPG类的————剧情太长字太多,等你先把动作游戏玩腻了再说。」
  
  把一堆光碟介绍完,路明非看了一眼手表。
  
  原本他是打算从老家飞芝加哥的,但现在既然已经被传送到了BJ,再折腾回去显然不划算。
  
  他准备等离开尼伯龙根後,直接在BJ飞芝加哥算了,反正证件行李都在身上。
  
  路明非手里抓起另一个手柄,「小芬,既然装好了,必须得先来两把试试手感。你在尼伯龙根里也没法对外联网,大作好多也都是只能一个人玩的,咱们想一起玩的话,可以先来把经典的拳皇。」
  
  电视屏幕上跳出了熟悉的选人界面。
  
  路明非搓了搓手,开始选人,脸上露出了在龙骨村里虐菜时的自信笑容,「小芬啊,虽然你是龙王,但在格斗游戏这一块,你路哥可是真龙王级别的。」
  
  「哦————」芬里厄老老实实地应了一声,然後那巨大的龙爪在手柄上小心翼翼地按动,选了三个看起来块头比较大的角色—陈国汉、七枷社和拉尔夫。
  
  "Ready——————GO!"
  
  伴随着激昂的电子音,战斗开始。
  
  一小时後。
  
  「卧槽!你这超必杀这麽丝滑?!」
  
  「哎哎哎!别抓我!别抓我!这判定怎麽这麽大!」
  
  「不是吧!无限连?你这麽大爪子居然能在这破手柄上搓无限连?!」
  
  路明非看着屏幕上自己的八神庵被陈国汉那巨大的铁球抢得在天上飞来飞去,根本落不了地,表情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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